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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衍生品交易“中国标准”协议
时间:2009-07-03 01:08:44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任晓

  本报记者 任晓 北京报道

  2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组织市场参与者签署《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品交易主协议(2009年版)》,共有31家机构签署了41份《主协议》,标志着《主协议》的推广应用进入了实质性阶段。

  作为场外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基础性制度安排,中国人民银行在今年3月16日公告,同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2009年版)》。《主协议(2009年版)》通过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设立相对固定的交易条件以及较为明确的违约处理机制,方便共同采用主协议的市场参与者便捷地达成交易,提高交易效率,降低法律风险。同时,主协议中关于单一协议和终止净额等基础制度安排,可以有效降低金融衍生产品系统风险。并且,采用同一主协议的市场参与者范围越广,这一作用的效果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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