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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甲醇期货仓单仓储费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5 14:50:23 搜索

经研究决定,甲醇期货仓单仓储费标准由1.5元/吨˙天调整为2元/吨˙天,该调整自2021年5月第16个交易日起开始实施。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0年6月5日

电话:400-670-9898 邮编: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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